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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法院法官名单(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陈某与崔某等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0:28:31 浏览量:164

1.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承担。 2. 申请人:XXX 3.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4. 被申请人:XXX 5.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6....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与崔某等继承纠纷一案,陈某作为被继承人,合法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根据查明的事实,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由其配偶崔某等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陈某的配偶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继承人陈某的配偶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本案中,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到被继承人崔某等的经济状况和家庭关系等因素。

因此,法院裁定如下:

一、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应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的份额为:

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份额为XXX元,由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每人继承份额为XXX元。

二、其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应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

三、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裁定书送达后生效。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被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的份额为XXX元,由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每人继承份额为XXX元。

二、其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陈某的遗产,应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

三、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继承人崔某等与子女陈某等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裁定书送达后生效。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被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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