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聚焦 > 合同法 > 合同履行 > 合同履行原则 > 租的房子发生质量问题,到底谁负责?

租的房子发生质量问题,到底谁负责?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9:22:02 浏览量:302

法律案例:小王在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在雨天出现墙壁漏雨、渗水现象。那么,出现这类情况谁来负责维修呢?是房屋的出租人,还是正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呢?

法律案例


      小王在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在雨天出现墙壁漏雨、渗水现象。那么,出现这类情况谁来负责维修呢?是房屋的出租人,还是正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呢?


法律分析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可见,一般情况下,房屋出现问题时出租人具有维修义务。


      在房屋需要修复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进行维修。如果出租人不进行修复,承租人可以自己维修,但是修理费由出租人承担。如果因为房屋维修而影响承租人的使用,可以减少相应的租金或者适当延长租期。当然,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维修义务,应依照约定。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